朋友們都知道我正在協助營運YouTube頻道《女人方言》,最近與網友的互動,又給予我一點點寫作靈感與自省機會。
事緣最近訪問張新悅,聊到她當年在港大求學、加入娛樂圈,及成為四位千金母親的心路歷程。因為張新悅闊別熒幕多年,網友們都積極留言,其中多於一位網友認為我們的文字資料不準確,並糾正道:「她叫張『燊』悅,而非張『新』悅!」
看罷我啼笑皆非,因為我求證過本尊,原來她2012年已改名。當年她唸完環境管理碩士,打算到內地做顧問工作,但內地人對「燊」字較陌生,所以索性改做「新」,因為廣東話兩個字發音一樣,但她後來才發現國語發音不同。無論如何,我們的資料沒錯。
而我看過最極致的「糾正言論」,是幾年前在另一YouTube頻道。當時兩位主持人談及前藝人「吳美珩」,但有網友留言,批評主持人說錯名字,應該是「吳幸美」,主持人稱沒說錯,但網友堅稱對方犯錯。最後,網友知道自己搭錯線,原來大家說的是兩個不同的人。
作為旁觀者,你或會覺得網友離譜,太自我中心,以為自己一定對,未搞清楚則亂指摘他人。但我想說,其實這是常態,自己未見過的就是錯,連我都曾犯上此毛病。記得一個月前,我收看舊東家一則新聞,稱「民安隊」推廣行山安全,但記者說了「民安處」。嘩!離譜啊!我發現天大的錯誤,立即向前同事傳短訊著他們更正。
結果前同事回覆說:「冇錯喎!『民安隊』是輔助應急隊伍,由社會人士組成;『民安處』就係隸屬保安局嘅政府部門,為民安隊提供行政支援。」 天呀!枉我跑了保安新聞十多年,我真的沒聽過「民安處」,還「懶叻」指摘別人錯誤,實在太丟臉。
這次羞愧事件後,我提醒自己,別把自己有限的認知無限放大,以為代表全世界。現在我每次想糾正別人前,一定做好事實查核,別再冤枉人,也別再做一隻無知的井底之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