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捨得用,便是浪費
上個月,我娘家進行一項大工程,就是執屋。
你或許未必相信,我15年前結婚當日搬離娘家,但其實我的物品仍沒有撤離。當年採訪用的MD、剪報、相簿、郵票簿俱在。有好幾次想回家收拾,但我的房間瞬間被我媽的物品佔據,擠得水洩不通,情況有如《東張西望》的個案。鑑於囤積物品已蔓延至客廳、廚房、廁所,三姊妹實在看不過眼,趁姊姊回港時進行大掃除。
我們知道,執屋進度一定緩慢,因為當翻開我房間深深處時,一定挖出不少文物,逐件檢視、逐件影相,一定費時。因此姊妹們決定執屋要狠,別再留戀,無用即棄。果然,大家從我房間翻出了不少回憶,包括我已忘記原來兒時非常迷戀張德培,其大小新聞我皆有儲起,還有和記電訊Call機、Star Tac J電話。但最意料之外的,是掘出媽媽的一堆遺忘了的「寶物」。
這些「寶物」,包括一堆金器、一疊疊農曆新年新鈔(相信她忘記了上一年有存貨,每年都換一疊)。更令我們嘩嘩聲的,是從未見她用過的幾個L字頭名牌手袋,保存得挺好,已發黃的單據顯示是2016年購入。問她為何買了不用?
媽說:「等去飲先用嘛!」
我們說:「你去飲都冇用過喎!」
媽說:「費事刮花個袋呀嘛!」
當眾人反白眼之際,房內又傳內尖叫聲,妹妹起回幾袋S字頭「剝殼雞蛋」護膚品,內有神仙水、面膜等。每次我們到日本,媽媽皆託我們買一批,幾千幾千元貨品買回來。但看看日期,天啊!到期日為2012年。
媽媽說:「過咗期都可以用卦?」
我們說:「用咗爛面呀!點解之前唔用?」
媽媽說:「咁貴,唔捨得用嘛!」
其實不單止長者,我們「後生」購物後都或會如是。一:忘記了自己已買的東西,結果多重購物,囤積如垃圾屋;二,不捨得用,特別是奢侈品。我也如是,從前花數千元買魚子眼霜去眼紋,但不捨得用,結果過期,等如雙重浪費。
所以近年,我學會消費如做人,想買時「審時度勢」,確定是否真正需要。付款後,便「及時行樂」,買完即用,莫等閒,過了使用期,空悲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