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樂是人類生活基礎的部分。儒家思想則認為音樂對人性教化和啟迪智慧有相當作用,並可開發創造力。聆聽音樂能陶冶心靈,可是比較被動。演奏樂器就能直接由自身去製造聲音,這樣是更主動的。要知道身體各種動作都是由肌肉控制而產生,而當肌肉進行多次不同程度的收縮和伸展後,會存有強烈而牢固的記憶。這也說明了為何學習演奏樂器需要做很多重複練習。
音樂表面上可分為創作、演奏、聆聽3部分,正如在一場音樂會有演出的曲目作品、樂器演奏者和觀眾。而演奏是當中涉及身體技能最多最直接的,同時需要敏銳的聽力,和富有邏輯及幻想力並齊的演繹。
勤練與質素非正比
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此話如同「阿媽係女人」,誰不知道?這定律的也就是說越多花得時間練習,你的表現就越能得到保證。可是,我認為這定律只能說有一半正確,練習時間之長短與練習內容質素絕不一定成正比。很多時候如果兩者若未能配合好,一下子反而會產生負面效果。
學校功課壓力大,課外活動十幾樣之多,中學生普遍不到凌晨不睡覺,哪來時間跟你乖乖坐下練個幾小時樂器?有一天,一位家長帶著孩子來上課,說他們每天放學後基本上沒有安排補習和其他興趣班,只會集中所有時間去練琴,還向我保證每天至少能練上3小時以上。大家想想,這樣的承諾對於老師來說,能不高興鼓舞嗎?
當心費時更費力
可是我發現,這孩子雖然練習時間比人家要長,但往往也因為小孩在練習當中未能確保質素,容易把錯誤內容反而練得滾瓜爛熟。由於人體肌肉的記憶非常厲害,老師要協助糾正的話,少說可能要花上雙倍甚至3倍時間。計算下來一點都不划算,費了時間又費了工夫。聽起來,很矛盾吧!
因此,凡涉及肢體活動及肌肉控制的技能訓練,正確的初階記憶非常關鍵。香港地,繁忙的學生能騰出一丁點時間練樂器已經是很奢侈的行為,所以爭取多練習時,更要練得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