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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20-08-21 04:30:00
日報

財務公司作為商業行為的輔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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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公司把現金先付亦存在風險。(資料圖片)

財務公司把現金先付亦存在風險。(資料圖片)

雖然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必須用Zoom來作教學,我的第三期政治課程依然爆滿,在上課當時,仍然有7個人付錢加入。其中有一個忠實粉絲,說身上只有一課學費,問可不可以先上一堂,以後再算。

翌日,有朋友請我去志魂壽司午飯,我說起了這件令人感動的故事,這位仁兄居然說:「其實你可以介紹他去財務公司借錢,上你的課!」

這位仁兄也有做財務生意,不消說,如我的粉絲想要借錢來上我的課,他必然無限支持。不過,這應該太過無良了吧?我就算不怕被人咒罵,從現實角度看,也會怕影響了聲譽,因而流失忠實粉絲。

不過,在很多商業玩法而言,財務公司往往是非常有效的法門。例如說,某位仁兄搞台灣投資移民,假如申請者不夠現金,他也一條龍服務,提供財務公司貸款,待成功移民後,把店舖關掉,套回現金,就可以還款了。

反正,台灣移民所需時間只要11個月或1年,很快可以完成整個過程,還原扣除了移民成本後的現金。

這樣子,移民公司有生意做,財務公司又有生意做,正是一石二鳥,一舉兩得。

除此之外,一直以來,很多非法行業,例如外圍馬、外圍波等等,都是利用財務公司來作經營夥伴。

假如客戶輸了錢,這些外圍公司並沒有合法途徑去收回款項,一來是電話通話,沒有「手照」(字據證明),最多只能口講口賠,二來賭外圍並不合法,政府也沒法例執行追債。

因此,假如債仔無法償還,第一步是先轉介債仔去財務公司借錢,然後用筆借款去還錢給外圍公司,這樣就可把不合法的外圍債務,變成了合法的財務債務了。當這第一步的轉換完成了之後,方才可以合法地去追債。

不過,這樣做,也有風險。從法律證據的角度看,如果只是簽紙,沒有實質現金的過數,則債仔大可以不認數。內地好些大通緝犯,欠下本地金主數以十億元計的巨款,內地政府便以從沒現金過數為理由,不予認帳。

然而,如果財務公司把現金先付給債仔,債仔不拿來還賭債,把錢花了,又怎辦呢?這是難以解決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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