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容許我感性一點,說說私事。雖然,兩者並無關係。
我在娛樂雜誌打過十五年工。不是一味唱好那一類,是設有狗仔隊擅長爆料那一類。每一次刊出醜聞,沒有真憑實據,當事人自然死口否認,順手批評雜誌無中生有有違道德。證據確鑿,便反擊採訪手法陰毒,報道用字潑辣。
將心比己,如果我是大明星,日日夜夜被跟蹤被偷拍,搞到私隱全無,係慘嘅。去偷食,小心翼翼,還可以稱得上職業操守;落樓下買消夜,也要化晒妝著晚裝,的確好煩。無奈,讀者最有興趣的,真係來來去去幾回事:醜聞、意外、女星性感相。我有份的人物訪問,寫得再好,放上封面,也不會吸引到顧客買多兩本。
你話係咪所有明星也痛恨爆料八卦雜誌?肯定不是。知名度無乜的新人,或好想爭取曝光的三四線,應該會有少少希望自己上到封面。畢竟銷量驚人,事後又必定引來無數行家跟進。所謂醜聞如果無傷大雅,不會徹底消滅一個藝人的形象,何樂而不為?那是傳媒業五光十色的日子。
來到今天,是另一回事。狗仔隊已消失,你有料爆,想受到注目的話,只可自爆。要效果理想,一是你本身在社交網絡的追隨者數量,比一般網媒更多;否則,你要似李靚蕾,手上資料目不暇給,文筆又出眾。世間沒有幾多個。我不知新入行的明星們,會不會羨慕前輩們享受過的恐怖但同時美好。
話說,前幾日,我阿媽突然問我:「點解吳卓羲會同菊梓喬喺埋一齊?」第一時間,我以為我阿媽搞錯官恩娜是菊梓喬,還想告訴阿媽,我們已活在2022年。原來,大台的娛樂新聞頻道,正不斷報道吳卓羲與菊梓喬的緋聞。我沒有收看大台節目一段時間,跟阿媽,像兩隻蜘蛛俠,活在不同的平行宇宙。
以前,怎會這樣?十多年前,吳卓羲跟官恩娜因合作拍劇傳出緋聞,你就算不看大台節目,只看報章雜誌,斷斷續續也會有報道,甚至被花費氣力花費資源地偷拍。多年來,對二人維持見報率,有一定幫助。然後,好似最乞明星憎的報紙雜誌,歿了,要不是多得我阿媽提醒,我懷疑自己會否連菊梓喬是誰,也記不起。話就話最受歡迎女歌星,畢竟,只是最受大台歡迎女歌星,不,原來是最受大台某高層歡迎女歌星咋。一旦該高層被取代,立即銷聲匿跡。她又不是Ash,就算彗星撞地球,跟丈夫離婚也會備受網民關注。
假設報紙雜誌還在,不用擔心,記者們一定盡力讓事態發酵。是否好事?我不敢說。不過,似現在,傳媒不斷結業,是否好事?肯定不是。昔日,吳卓羲喪鬧傳媒,小事化大;今日,望著自己高調認愛,只能圍爐取暖,會不會有一點懷念?試想像,如果我們真正五光十色,吳卓羲可能也無人問津,但Ash單嘢,肯定被搞到好大。兩位涉事明星當然會被追訪,前夫會被追訪,初戀男朋友會被追訪,樓下看更也有可能會被追訪。或者有損形象,但Ash與MC肯定一夜入屋街知巷聞。今天,甚麼醜聞也沒有人報導,社會好像很正氣。記者可以暢所欲言,可能有壞處,但好處肯定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