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涉及成長的故事,難寫難拍,難在太易造作矯情,難在太易無病呻吟。《女孩》沒有,完全沒有。
1) 舊年6月14日,在這個欄寫過一篇《舒淇微步》,最後一段,如此作結:「舒淇下一步?我靜待,我期待。」
2) 估不到一年多後就看見她的下一步:自編自導,電影一部。
3) 是拍她自己的成長故事,但林小麗又不完全是林立慧——林小麗,舒淇想像出來的女孩,想像時有結合到她自己成長經歷和體驗的女孩,成長於台灣經濟起飛時的一個基層家庭,阿媽會在她同學面前鬧她摑她,阿爸則把每日返工的不如意連本帶利拎返屋企,變成暴力,打她阿媽。林小麗好想阿媽跟這個男人離婚,亦的而且確有問過她為甚麼不離婚,阿媽不答,可能是不懂得答。
4) 電影完畢,林小麗的故事完結。電影完畢,舒淇的人生繼續。她現在的人生,自然是幸福的。
5) 在映後分享環節,她有笑,卻沒有眉飛色舞把榮耀全歸自己,反而說在事隔多年後有問過媽咪,為甚麼當日沒有選擇離婚?媽咪顧左右而言他,只對女兒說:《女孩》票房點呀?
6) 少女不識愁滋味,理所當然為賦新詞強說愁,於是很多涉及成長的故事,都容易變成一則悲愁啟事,把個人成長時所得到過的悽悽慘慘戚戚無限放大,以矯情的方式無限放大,令看的人難明難頂,心想你口中的悽慘和愁,不過如此而已;反觀林小麗,這個成長時不曾快樂過甚至終日承受恐懼的女孩,沒有試過呼天搶地,沒有怨天怨地,而只管默默承受,承受自己天生就沒有揸住副好牌的爛命運。
7) 有關舒淇的童年往事,我都是透過她以前的訪問知道一點點;我不會說她坦然接受,她只是選擇不放大,不賣慘,總之,走自己為自己揀的路,儘管在外人眼中是一條毫無理由會揀的爛路,但她繼續行,行行重行行,結果又給她行出另一個世外。
8) 其實那天在戲院見到舒淇是有點感慨。三十年前,她正式來港發展,在一本雜誌封面第一次見到她,由最初沒有人識,到好多人都講得出她名字——講得出她的藝名,而不是她本來的名字,藝名恍如把她真實的過去抹除,以便我們只對她被賦予的形象有所認知,她的成長與過去?對正在行使美艷形象的她不重要。
9) 事實上,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我們突然認識到不少來自台灣的女藝人,認識途徑,寫真集以及隨書附送的寫真VCD,只是絕大部分的發展都僅止於此,不像舒淇,由不全面的藝人,逐步變成一個全面的演員,一個可以衝出國際的演員;再由演員,變成為編劇和導演,用上多年,寫了一個天生就沒有揸住副好牌的女孩出來,再為這女孩的成長,拍了一部深刻、節制,而又不矯情造作的電影。目的不僅止於述說女孩的慘,反而鼓勵正在成長的女孩,替自己想像生活上更多可能。
10) 舒淇下一部?我靜待,我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