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立法閉門造車 法例脫離現實反效果
香港近期接連有法例因脫離社會現實執行而觸礁,從倉促上馬、6日即「跪低」的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規例,到恐因準備期不足而引發供應斷層的「完稅香煙標籤制度」,皆揭示了一個核心問題:若立法僅依循抽象理念與長官意志,而漠視社會自發形成的運作秩序與現實限制,無論初衷多麼良好,最終往往事與願違,甚至帶來反效果。真正的法治精神,不在於權威性的命令能否被強制執行,而在於規則能否與社會現實有機結合,引導出更安全的秩序。
以引發巨大民怨的巴士「強戴令」為例,原意是保障乘客安全。然而,此例被批評為「閉門造車」、「離地萬丈」,正因其制定時嚴重脫離了香港巴士服務的獨特現實。香港地狹人稠,巴士站密、乘客多、路程短促,車廂經常擠迫。新例無視這些背景,一刀切強制所有座位乘客佩戴 。短途客為免麻煩改為站立,導致通道擠塞,反而增加風險;有乘客更因安全帶鎖扣故障或被惡意堵塞,須勞煩消防員到場解救。這正是一場「好心做壞事」的典型:只看到「安全」的單一目標,卻無視了複雜的社會實況與人的真實行為模式,結果是安全未見其利,不便與混亂已實實在在發生。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海耶克曾對這種「法律實證主義」提出深刻批判。他區分了社會中兩種規則:一種是「內部規則」,即於社會文化演進中自發形成、普遍適用的行為準則,它們源自無數個體的互動與調適,實實在在規範著日常運作;另一種是「外部規則」,它是由上而下的權威,為實現特定目的而刻意設計的命令。海耶克警告,若立法者沉醉於過度自信能憑藉理性設計出完美規則,並以「外部規則」粗暴取代或忽視「內部規則」,其結果往往是破壞社會自生自發的協調秩序,扼殺自由。
同樣的謬誤,正在香煙完稅標籤制度上重演。政府為打擊「白牌煙」,立意推行標籤制度,方向正確。然而,問題出在極度倉促的時間表與脫離產業現實的執行思路。此制度牽涉全球供應鏈的生產線重大調整,從標籤規格確定、機器和硬件採購改裝,到流水線調試、品質驗證及全球物流配合,是一個環環緊扣的複雜系統工程。業界根據國際經驗,明確指出至少需要24個月的準備期,方能確保穩定過渡。然而,政府卻意圖在本年內強行推行。
此刻,遠在海外的煙廠的產品每日服務以十萬計的香港煙民。若政府強推,合法香煙的供應鏈出現斷層,市面上「無煙可賣」。香煙需求具有高度剛性,合法供應的真空將立即被毋須遵守任何法規的私煙集團迅速填補。屆時,政府不僅稅收銳減,多年控煙成果也將毀於一旦,形成「打擊私煙的法例,反而助長私煙猖獗」的諷刺局面。這正是海耶克所批判的,自上而下的設計理性,因漠視社會與經濟領域自發形成的複雜秩序,而必然招致的非原先設想後果。
「安全帶之亂」是一個昂貴的教訓,生動演示了何謂「立法脫離現實」。「法治」的真諦絕非簡單等同於「有法必依」,而更在於「所立之法,必須有社會根基」。在將良好意願轉化為法律條文之前,政府必須謙卑地深入社會肌理,瞭解那些默默支撐社會運行的「內部規則」,並給予充分的時間讓新規則與舊秩序進行有機融合與調適。對於即將推行的香煙標籤條例,政府必須吸取教訓,務實地與業界溝通,提供足夠且合理的準備期。唯有如此,公共政策才能避免重蹈「閉門造車,遍地荊棘」的覆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