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債屬政府向長者集資 填基建開支違財政紀律
政府銀色債券保證息率遠高於銀行定期存款,長者認購反應熱烈是可以預期的。但銀債受歡迎的背後,其政策定位自2024年起已經出現根本改變。銀債由當初激活債券市場和為長者提供穩定回報的工具,變成了政府填補基建開支的融資渠道。這不單偏離了政策原意,更對量入為出的財政紀律構成挑戰,值得社會正視。
從合資格長者的角度看,認購銀債完全是理性選擇。保證息率4.25厘,鎖定3年,每半年派息,本金由政府擔保,違約風險極低。以現時銀行1年期定存普遍只有2.5厘至3厘的水平比較,銀債的回報明顯吸引。認購20手至30手,每年可收取數千元利息,對退休人士來說是穩陣的現金流來源。加上銀債可以隨時按面值提早贖回,流動性比想像中好,相信今次認購數字不會差。
不過,銀債受歡迎,從公共財政角度看未必是理想發展。回顧2016年政府推出銀色債券試驗計劃,當時財政司長在預算案明言,目的是回應長者對穩定回報投資產品的需求,並帶動業界開發銀髮市場,以及進一步提高投資大眾對債券的興趣,鞏固零售債券市場發展。當年銀債集資所得會撥入債券基金,交由金管局投資。事實上,債券基金的回報率足以支付銀債利息之餘,還有額外收入歸庫房。換句話說,銀債早年並非淨支出,而是政府、長者、債券市場三贏的政策。但推出至今超過10年,當局對激活債券市場的成效從未作出公開檢討,反而在2024年作出了根本性的改變。
2024年政府成立基礎建設債券計劃,銀債正式納入其中,集資所得不再交由金管局投資,而是直接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用於基建項目。這個改變看似技術性,實際上扭轉了銀債的財政邏輯。過去銀債利息由債券基金投資收益支付,毋須動用公帑;今日銀債利息變成政府一般開支,每年涉及數以十億元計。銀債的底層邏輯,由向長者集資後共同投資分享成果,變成向長者集資填補當年基建開支,並將借款當作政府收入入帳,變相掩飾了財政赤字的嚴重程度。
當然,有人會說政府向機構發債同樣是為基建融資,銀債只是讓長者多一個投資選擇,兼有普惠金融的社會功能。但銀債息率差價是由公帑補貼,將有限公帑用於補貼財務較寬裕的長者,而非投放於最有需要的基層長者身上,資源配置的優先次序值得商榷。而機構債券存在政府主動提早贖回整批的風險,發行量受市場息口影響較大;銀債則由持有人個別決定是否提早贖回,實際大規模贖回較少,需求穩定,幾乎每年都超額認購。從2025至26年度的3年期債發行可見,銀債在基建債計劃中的比例高於機構債券,反映政府更依賴銀債這條相對容易的融資渠道。融資愈容易,政府控制開支的壓力就愈小,財政紀律自然受到侵蝕。
《基本法》第107條規定,香港特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這條條文的精神,應該體現在各項公共財政政策之中。如將銀債長期化、制度化地用作基建融資工具,借長者的錢填補結構性財赤,等於把財政紀律放在次要位置。政府必須盡快檢討銀債的政策定位,不能讓一項原本政府和長者都雙贏的措施,變成掩蓋公共財政問題的方便之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