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管委會權宜之計 宏福苑後續特事特辦
大埔宏福苑一場奪去161條性命的五級大火,政府日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的管理委員會,並提議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作為臨時物業管理人。此舉無疑是災後緊急應對中不得不走的一步,旨在讓救災與善後工作得以推進。這權宜之計僅限於災場當下最惡劣的狀況,對於宏福苑居民未來的長遠居住安排、家園重建乃至心理復原這些更艱鉅的挑戰,社會各界需要準備以「特事特辦」的思維與彈性,尋求出路。而在整個過程中,房屋委員會作為居屋計劃的原始設計者,其角色應當被如何重新定位與承擔,至今仍是未解之題。
目前,宏福苑仍深陷於災後初期的混亂與困境。七座被焚毁的大廈,公共設施幾近癱瘓,電梯安全、基本照明與衛生都成問題。居民家園內部更是慘不忍睹,被烈焰吞噬的單位固然滿目瘡痍,即使未直接起火,在斷水斷電多日後,家中食物腐爛發臭的狀況也極為普遍。從火災發生至今,現有的法團管委會顯然已無力協調和應付如此巨大規模且千頭萬緒的緊急情況。當局依法提出接管,是為了打破僵局,讓專業管理團隊能立即進場,協調清理、維修基礎設施等迫在眉睫的工作。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強調,此舉並不會影響居民的小業主權益,相關刑事及廉政調查也會繼續進行。在香港一般大型屋苑的法律框架下,業主的權利主要受兩份文件規管:一是地契,界定屋苑範圍及業權;二是公契,詳細規定屋苑內所有公共部分的管理、使用及維修責任,從能否飼養寵物到遊樂場保養,皆依公契執行。政府今次介入,是在公契的管理執行層面採取臨時措施,並未觸動地契所保障的根本業權。這為後續行動劃定了法律邊界。
根據公契,有一個關鍵角色叫「公契經理人」。在居屋屋苑入伙初期、業主法團成立之前,這個角色通常由房委會委聘的物業管理公司擔任。可惜的是,香港的模式有別於新加坡、南韓等地,一旦法團成立,房委會便幾乎將公契經理人的責任完全移交,從此在屋苑的日常管理與大型維修工程中實質性缺席。這種「有權益、無責任」的狀態,房委會仍保留部分業權並分享地價增值,造成了監管上的真空。在災難後,房屋署長曾經短時間內動員超過百名專業工程人員,到達災場協助檢視建築物的最新狀況,這可見房委會在資源和能力上絕對能夠扮演更恰當的角色。
如今次權宜之計只能應付「眼下」。它遠遠未能解答宏福苑未來最核心的問題:居民何去何從?屋苑是否重建?如何重建?龐大的援助基金如何規劃用於居民的長期支援而非一次性分派?甚至,未來是否需要解散整個業主立案法團,香港過往亦有不同案例可供參考。對流離失所的災民而言,任何不確定性都意味著煎熬。正因如此,社會不能滿足於當前的行政接管。整個政府體系、立法會乃至社會輿論,都需要以最大的寬容與智慧,接受對宏福苑採取「特事特辦」的原則。這意味著在法律、財政、規劃及社會政策上,打破常規思維與部門藩籬,為居民設計一條清晰、可行且具尊嚴的長遠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