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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17-07-05 06:00:00

失而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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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跟C小姐出遊法國,大家一起暢遊波爾多數日後便分道而行,她到巴黎短停,我則回港。分別時,我們約定在港再聚。
返港後約一個星期,C小姐致電給我,本以為她打算相約一聚,那知,原來她兩天前已抵港,但行李不見了,當刻還未尋回!我的即時回應是:「咁行李入面嘅酒,都唔見咗?係咪有人偷咗呀?」衝口而出的一句話可嚇壞了她,估她幾乎想哭了,半帶激動情緒的她說:「妳只係掛住啲酒!?」我這才發現行李箱內有一件她珍而重之的物件。


回想起來,遺失物件的情況在我的旅遊歷程裡出現過好幾次,失物的下落各有不同:在美國洛杉磯機場行李帶上找不到自己的箱子,航空公司於兩天後送回我指定的地址;在美國的郵局投寄船運包裹,數月後還沒有收到,但因當時沒有買保險,也沒有電子化的追蹤系統,最後不了了之,怎料約一年後,無端收到香港郵局的領取包裹通知,那包裹裡的物件給零散地送回給我;在意大利羅馬,我的護照被人盜取了,沒法子找回來。


其實,C小姐來電的目的是想看看我有甚麼提議,助她尋回失了蹤的行李箱。多得從前的體驗,我學會了處變不驚,並思考如何處理失物事件。第一,我確認了她已在機場登記報失,手上亦有當日在巴黎機場取得的行李編號;第二,我著她在航空公司的報失網頁登記報失,雙管齊下;第三,我相信正能量十分重要,所以分享了之前的「包裹故事」,希望她不要灰心;最後,我想她還是要作最壞打算,找不到行李而需要求賠償。終於,在她回港一個多星期後,行李被尋回,並送回她手上,內裡的物件亦完整無缺。收到C小姐傳來「失物已尋回」的訊息,自己也感到失而復得的那份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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