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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2024-04-26 04:30:39
日報

華豐大廈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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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豐大廈

華豐大廈之災

1964年建成,位於油麻地彌敦道與佐敦道交界已有近半個世紀的華豐大廈,在4月10日發生大火,這場三級火警,造成5死多人傷的慘劇。

華豐大廈是一幢賓館,劏房林立,內更有武館,健身室,醫館等其他林林總總,商業的綜合性大廈,它與灣仔、尖沙咀及旺角等,在1972年前同時期建成的大廈一樣,是「香港各種商舖住宅」的「縮影」。這批大廈多已有五、六十年樓齡,內部品流複雜,但往往是本港低下階層的「理想蝸居」, 因為地點在市中心生活非常方便,如果不介意其公共環境,這些劏房也比較便宜,是他們可以支付的「市區住宅」。

這一堆老舊大廈,為甚麼在歷次地產高潮時也沒有地產商垂涎呢?政府的市區重建局也對此毫無興趣去改建。這一切緣於政府歷史上錯誤規劃之「改變」有關。戰後香港由於中國內戰,大批難民湧入,人口急增,香港當年是限止建築只可以建四層樓高。也放寛至六樓以至八樓高,但由於每幢樓人口密度不高,而當年「電梯」太貴,所以這些樓都是單幢樓梯上落,後來政府「改例」,依照老家一套名叫「容積計算」(VOLUME CALCULATION)的方法建高樓,使大廈都可以支付建電梯。但這套「容積計算」是英國用於小地塊而用,到了香港,它變成可以建十幾層樓高的「大怪物」。

它們實際的「建築比例」是十二至十四,「建築比例」是法例上可容許建成的面積,例如地盤有一千呎。「建築比例」是「八」,那樣整幢樓是可以建八千呎。但是樓上在法例上不可以全建一千呎一層,要有所退縮,所以樓上可能只有六百呎,結果不是一幢八層樓而是一幢十幾層的樓。由於「十二,十四」建築比例過高,所以1972年政府改例,現在最高比例是八至九倍,所以如果要拆這些舊樓,發展商要賠償「十二倍」而只可建「八倍」,誰也不願意做這賠本生意,這些「大廈」變成今天的情況而無望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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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豐大廈樓上「L」字形分兩部分,一部分向彌敦道東西向風水上「卯酉」向「兼線」,另一部分偏側向南北,是「亥已」向。大廈有一條開放走廊貫通所有單位。這幢大廈多年作公寓,時鐘酒店,黃色事業,是「污垢」之地,而在歷年中,大廈出現過多次凶禍,其中有三次有人跳樓身亡,一次有一人在其中賓館中死亡。這些跳樓的人,應該是落在平台天台之上,這地方應該充滿怨氣,也正是今次火災起火的地點。在風水上,此大廈流年月南北集齊「2,7,9」先後天之火星,卯酉向的電梯對正火星,而亥已向正對五黃,所以諸煞雲集,才有此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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