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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04:31:51
日報

領滙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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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滙上市

領滙上市

2004年初,房委會面臨財政入不敷出困境,又加上2003年本港爆發SARS,所以決定分拆其部分零售物業及停車場,成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通過首次公開發行(IPO)於香港交易所上市,籌集資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為投資者提供來自房地產項目定期租金回報。每年須將不少於其經審計除稅後淨收入90%作為股息。

當初負責公開發行的團隊,獲得本港著名企業集團首肯為基石投資者,承諾不於一年之內進行買賣,向外界展示對公開發行信心。這次發行引來公屋居民極度關注,認為違反《房屋條例》中關於房屋委員會需確保為居民提供生活設施的規定,因而向法院提請司法覆核。

因為司法覆核引起法律上不明確因素,所以房委會有責任向認購人士披露這項風險。經過反覆考慮,房委會沒法保證有效通知所有認購人士有關法律風險,例如法庭不批准上市,因而埋下投資者日後向房委員索償口實,所以房委會決定擱置上市。

公屋居民司法覆核很快便被高等法院駁回,但無阻公屋居民上訴至終審法院。2005年7月終院就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上市上訴作出終極判決,一致認為房委會勝訴。訴訟的關鍵是出售零售和停車場設施予領匯,是否符合「確保提供」有關設施這個宗旨。終審法院認為,房屋委員會出售零售和停車場設施予領匯,完全符合房委會須「確保提供」該等設施這個法定宗旨。

上市障礙掃除後,恢復準備工作。原有基石投資者經已退場,而政府高層認為應該全面開放,讓所有市民有機會參與公開發售,所以並不設基石投資者,所有經過公開程序獲發股票者可即時在市場買賣。領滙最終成功於2005年11月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以市值計,為亞洲地區最大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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