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講到「滙豐控股(005)可能會被英國走得太前的政治取態所拖累,然而,從另一方面看,「滙豐銀行」從來就是一間政治掛帥的銀行,正是成也政治,萬一有一天因此而亡,也只是敗在其成而已。
話說太平天國在1864年結束,「滙豐銀行」在翌年成立,當時一共有15名股東,都是英資大行,大多是蘇格蘭人,皆因當時統治英國的是英格蘭人,也是大地主,二等公民蘇格蘭人唯有搞經濟,以及海外經商。
「滙豐銀行」立足香港,也在倫敦成立總公司,但主要的業務是在內地,主要是當時整個中國最繁榮的上海。當時英國在內地管理多個租界,在上海租界則與美租界合併了,後來又加入了多個國家,是為「公共租界」。
順帶一提,香港的《公司條例》也是在同年訂立,從此之後,有了「有限公司」,也即是說,股票可以直接買賣。「滙豐銀行」馬上成為了當時成交最活躍的股票。
清朝的主要貸款人,就是「滙豐銀行」,後來它也借錢給日本人,發展台灣基建,如非有英國政府的政治支持,「滙豐銀行」絕對無法做這種生意。
1886年,「滙豐銀行」成為了香港3間發鈔銀行之一,奠定了它作為香港的中央銀行(之一)的地位。另外2間是「渣打銀行」和「有利銀行」。
其實這些公司和銀行之所以設在香港,不過是貪圖以香港作為「司法管轄區」(jurisdiction),簽署商業合約時以香港法律為依歸,主要的經營業務,始終是在廣大市場、無限幻想的中國。畢竟,英國遠在地球另一邊,縱是現在往來,也不很方便,何況是還未發明飛機和電報的當時?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所有的外資公司當然倒了大霉,「滙豐銀行」也不例外。可是,在得天獨厚的小島香港,卻出人意表地打出了一片天來。
說回另一間發鈔銀行「渣打銀行」,在我小時候,規模仍然比「滙豐銀行」大得多。可是,一來由於經營得不那麼好,二來由於業務分散在南非、印度等低增長地區,反而比不上把資源集中在香港的「滙豐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