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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1 16:25:00

地政繞過城規會批短期豁免 助電盈將電話機樓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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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工程中心(傳真社提供)

荔枝角工程中心(傳真社提供)

傳真社發現,地政總署容許電訊盈科以「短期豁免」形式,將荔枝角月輪街的工程中心多個樓層作辦公室使用,但處理審批準則不一,不時繞過城規會,至今續期逾32年。調查同時發現,地政總署批出「短期豁免」後亦監管不力,目前至少4層樓面未經城規會許可被用作辦公室。

荔枝角工程中心地契列明,只可用作電話機樓、機樓附屬設施,除非取得地政總署署長同意,否則不可用作辦公室用途。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工程中心目前有約22%樓面面積(近6.6萬平方呎),獲地政總署批准以「短期豁免」形式,改為辦公室使用。

根據現行程序,業權人將地段用作地契條款准許以外用途向分區地政處申請「短期豁免」,分區地政處會徵詢規劃署意見,待取得規劃署或城規會同意後,地政總署才會批出短期豁免。傳真社指,根據所取得的文件,工程中心自1985年至2008年,一直靠地政總署批「短期豁免」,將機樓用地改為辦公室用途,又揭視地政總署於2004年前從無要求業權人向規劃署、城規會申請。直至2004年2月,地政總署去信電盈,通知電盈須就機樓用地改作「一般辦公室」使用,向城規會申請改劃,獲准許後地政總署才會繼續批出「短期豁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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