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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1 12:51:00

孟晚舟律師稱加拿大未制裁伊朗 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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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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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審理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案件,孟晚舟亦有到庭。

控辯雙方針對孟晚舟有否構成「雙重犯罪」展開辯論,孟晚舟代表律師表示,法庭要以孟晚舟的行為在加拿大境內是否屬犯罪,以決定應否展開引渡程序案件,指案年核心不是金融欺詐,而是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法,有關罪名在加拿大並不成立,所以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認為若美國無向伊朗實施制裁,就不會有這宗案件。

加拿大在美國要求下,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指她在華為於伊朗的商業活動一事欺詐滙豐銀行。孟晚舟獲准保釋,但不得離開溫哥華市區,美國去年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加拿大司法部向法庭提交的文件指,孟晚舟被控罪名符合加拿大引渡條款中「雙重犯罪」原則,她被控誤導滙豐銀行的行為,在加拿大也屬犯罪,應以涉嫌欺詐將她引渡到美國。

華為發表聲明,表示始終支持孟晚舟爭取正義與自由,亦相信加拿大司法制度能證明孟晚舟的清白。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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