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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04:30:00
日報

潘母︰點解你仲唔去辦手續起程 警告陳同佳限期前須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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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去年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後,沒再露面。(資料圖片)

陳同佳去年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後,沒再露面。(資料圖片)

陳同佳去年與女友潘曉穎到台灣旅遊時,涉嫌殺害潘女後回港,其後因被控洗黑錢罪在港判囚並於去年10月出獄,事隔一年,陳同佳至今仍未赴台自首。潘母昨再發布錄音,指陳已經成年,「已經唔係一個小朋友」,而且台灣已提供多個投案途徑,質問對方「點解你仲唔去辦手續起程」,若未能於「一年限期」前登機,就不會再為其於案中求情。根據陳的台灣代表律師所指,已與台方機關接洽,正向士林地方檢察署「陳報處理」,惟具體安排則未有消息。

去年陳同佳涉於台灣殺害潘曉穎後,回港被控洗黑錢,於同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潘母以今年10月23日為「一年限期」,昨再發布錄音促使陳赴台自首,提醒對方已經22歲,是成年人,質問對方為何台灣已提供多個投案途徑,至今仍未辦手續起程。潘母續指,陳一旦過了限期還未踏上台灣營運的航機,「我就唔會再幫你求情」。


管浩鳴指律師跟進「最合適」
一直協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昨轉發陳委任的台灣代表律師凃榆政聲明,凃指自己作為陳的選任辯護人,已依受任意旨與當地司法警察機關接洽,以及正向士林地方檢察署「陳報辦理」,其餘查詢因涉及「刑事偵查核心」,故無可奉告。

凃榆政聲明 (管浩鳴提供)

凃榆政聲明 (管浩鳴提供)

為何陳同佳不直接聯絡台方處理自首事宜?管浩鳴稱「同佳的國語講得不太好」,需要安排傳譯,而且陳亦不清楚台灣程序,自己「也不方便代他聯絡」,故認為由律師代表是最合適,「並沒有特別考慮」。至於確實赴台時間,管僅指陳正等待赴台的手續安排,要等律師通知,未有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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