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制訂「港區國安法」草案至今尚未公布,惹來關注。保安局長李家超表示,現時人大常委正按照中國《立法法》法律進行,呼籲市民尊重人大常委按照中國法律的立法過程。他又說,當「港區國安法」草案通過後,就會在香港公布生效,成為本港法律,至於特區政府以及執法或檢控部門會履行職責,但他強調所有執法工作都會按相關法律及現行的法律進行,在有關條文尚未出台前,作任何評論都是個人揣測,聲稱「港區國安法」的原則一是依法、二是保障人權。
李家超又表示,在「港區國安法」未生效前,當局的籌備工作已經進行,對警務處履行職責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