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邀請14歲男童裸聊及索求下體照
男子涉邀請14歲男童裸聊及索求下體照,早前承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兩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9個月。
暫委法官高偉雄今日判刑時,引述被告向感化官提及他認識男朋友後,對男童失去性衝動。不過,心理報告顯示被告有戀童癖,且重犯機會高。法官指出男童X沒有心靈或肉體創傷,但事件對他造成一定擔憂。而被告是性罪行慣犯,是加刑因素,最終判被告入獄19個月。
28歲無業被告洪智聰承認1項企圖促致未滿16歲的另一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及1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情指被告在2021年7月3日至5日間,在Instagram上向男童X發送訊息,要求他裸聊及發送裸照,又問他年齡、內褲顏色、下體狀態等。
發現手機有大量兒童色情影片
X意識到被告可能是戀童癖,把事件告知YouTuber楊先生。楊假裝X與被告相約見面,其後報警。警方在被告手機發現666段兒童色情影片和9張相關相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