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0歲休班男警員去年聖誕夜在灣仔駕駛私家車,與另一輛私家車相撞,對方車上一名71歲女乘客其後傷重不治。涉案警員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今日(8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一名30歲休班男警員去年聖誕夜在灣仔駕駛私家車,與另一輛私家車相撞,對方車上一名71歲女乘客其後傷重不治,案件今日(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答辯,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即現金一萬元及不得離港。
被告葉嘉豪(31歲),控罪書上無報稱職業,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指他於2025年12月25日,在香港香港島跑馬地摩理臣山道(東行)與摩理臣山道(南行)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案發當日晚上約8時,被告駕駛私家車到摩理臣山道交界時,與另一輛由74歲男子駕駛的私家車相撞。警員接報到場時無人報稱受傷,但74歲司機車上的71歲女乘客其後感到不適,並自行求醫,延至今年1月1日下午證實不治。
涉案休班警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其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已於今年6月22日提堂。警方重申,非常重視警務人員操守,對任何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及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案件編號:ESCC1486/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