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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18:41:12

53歲無業漢涉虛報中聯辦有炸彈 官納或因精神病犯案裁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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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無業漢涉於2022年向警方虛報在中聯辦放有炸彈或會爆炸的物品,被控一項「炸彈嚇詐行為」罪,裁判官鄧少雄今日(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表示,被告或因躁狂抑鬱症等精神病發作,引致犯案,故控方未能證明其犯罪意圖。但被告須還押至5月5日,待索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以判斷須否發「入院令」。

控罪指,被告麥廣生(53歲,無業),被控1項「炸彈嚇詐行為」罪。控罪指,麥於2022年6月18日,在香港將明知或相信是虛假的消息向警方傳達,意圖誘使警方相信中聯辦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辯方:被告嚴重濫藥  犯案可能出自幻覺

辯方引述醫生證人指,被告患躁鬱症及飲咳藥水成癮,如服用大量咳藥水,可能中毒、甚至出現幻覺。辯方指,據醫生醫治被告 30 多年的經驗,被告因濫藥而「經常中毒」;其母親亦供稱,被告於案發前數日一度病發。因此,被告基於濫藥帶來的幻覺,真誠相信有危險,「有心幫人嘅,唔係真係想作出惡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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