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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13:41:15

保良局虐兒案|3名女職員被控襲擊兒童 准保釋明年3月29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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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多一名職員懷疑虐兒  社署︰已交警方跟進

保良局再有職員涉虐兒。(資料圖片)

保良局嬰兒組留宿幼兒中心3名女職員,涉嫌虐兒被捕,各被控襲擊兒童罪,案件今日(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3案押後至2023年3月29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查看閉路電視片段、查閱出勤紀錄及調查相關文件,並批准3名被告各以10,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不得直接及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可聯絡任何保良局職員及返回保良局。

控罪指,3案的被告同樣報稱為前幼兒工作員,據庭上稱她們現已離職。首案的33歲被告周德元,被控5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控罪指她於2022年9月1日至9月14日,在香港銅鑼灣禮頓道66號莊啟程大廈3樓「保良局嬰兒組」,身為超過16歲而分別對1名25個月大的男童A 、1名26個月大的女童B、1名19個月大的女童C及1名23個月大的男童D,負有管養、 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他們。

次案的26歲被告丁靄雯,被控2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控罪指她於2022年9月5日及9月10日,同樣在上述的「保良局嬰兒組」,身為超過16歲而分別對1名23個月大的男童D及1名23個月大的男童E,負有管養、 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他們;第3宗案件的25歲被告雷淑嫻,則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控罪指她於2022年8月25日,同樣在「保良局嬰兒組」,身為超過16歲而對1名31個月大的男童F,負有管養、 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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