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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2020-01-03 04:30:00
日報

做CPR按斷12條肋骨 遼寧婦向救人男索償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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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重要還是肋骨重要?遼寧瀋陽康平縣一名姓孫藥店東主,兩年多前為一名突然在店內暈倒且呼吸心跳停止的婦人做心肺復甦(CPR)期間,壓斷對方12條肋骨,對方入院留醫18天出院後不久,竟將孫男告上法庭,索償近1萬元人民幣住院費,並要求另賠傷殘金。孫男商譽大受影響,生意日漸冷清,去年6月還要搬舖「避風頭」,幸當地法院近日宣判,指做CPR造成肋骨骨折是無法避免,駁回原告的請求。
 

孫男經營的藥店。(互聯網)

孫男經營的藥店。(互聯網)

孫男為戚婦做CPR。(互聯網)

孫男為戚婦做CPR。(互聯網)

內地傳媒引述孫男指,該名約70歲姓戚的婦人2017年9月7日上午8時許到店內,稱前一晚睡得不好,感到有點胸悶氣短。孫男遂用血壓計為戚婦量血壓,發現戚婦血壓高,建議其服用硝酸甘油,惟戚婦拒絕,之後更突然倒地,呼吸心跳亦停頓。孫男立即為戚婦做CPR並召救護車,期間戚婦曾恢復意識,身體有郁動,送院檢查後證實兩邊共12條肋骨骨折、右肺挫傷及低鉀血症。

孫男強調,自己持有「鄉村醫生證」及「行醫執照」,對戚婦情況不會判斷錯,CPR也不會失手。內地頂尖醫院的急救培訓員亦指,CPR按壓頻率為每分鐘約100次,很易造成肋骨骨折或者骨裂,但相對於骨折和骨裂,「搶救生命肯定是要被放在第一位的」。
 

婦指食藥後昏迷致要做CPR
不過,戚婦出院後入稟控告孫男,指服用其提供的硝酸甘油後昏迷,清醒後發現其正按壓其胸部,「疼得都不行了」,遂示意其停手,但對方無停止。戚婦強調,「並不是說不感謝有好心人幫忙,但是如果我身體的問題是因為藥店醫生的失誤造成的,那我就需要他來賠償損失」。孫男收到起訴書後,直言「感到有點兒寒心」,又強調無讓戚婦服藥,店內的閉路電視可還他清白。

報道無提到法院對孫男有否提供藥物予戚婦服用的結論,但指法院採信專家研究結果,認為硝酸甘油藥物與戚婦心臟驟停無必然因果關聯,並認為孫男為戚婦進行CPR的過程無違反診療規範,不應承擔搶救過錯。孫男則表示,周二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內心很欣慰」,以後遇到類似情況,還是會上前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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