傀儡保險代理5200萬元佣金詐騙案,6被告判囚12至21個月。(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一名保險公司分行經理,藉招攬多名傀儡保險代理,訛稱經手處理478份保單,串謀詐騙兩間保險公司發放佣金共約5,200萬元。案中主犯及10名傀儡保險代理早前認罪,判囚最高46個月。同案餘下6名被告今日(2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2至21個月。
6名今日判刑的被告年齡介乎25至39歲,案發時分別報稱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或香港永明金融有限公司保險代理。當中梁紫穎、毛詠嫻及胡健良早前承認控罪,而羅雅穎、顏梓定及江梓瑩則經審訊後被定罪。
本案17名被告涉及共20項罪名,即兩項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及18項串謀「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案中主犯盧彥樺,案發時為富衛分行經理,早前承認上述20項罪名,被判監46個月;其餘10名認罪的涉案傀儡保險代理,早前分別被判入獄11個月至22個月。
傀儡保險代理5200萬元佣金詐騙案,6被告判囚12至21個月。(資料圖片)
入職後無須招納客戶
廉署調查發現,盧彥樺招攬多名人士分別加入香港永明及富衛,並向部分人士表示他們為傀儡保險代理,入職後無須招納客戶。盧彥樺又串謀涉案富衛保險代理,訛稱由他招攬入職富衛的保險代理,分別是272份保單申請的經手代理。此外,盧彥樺又串謀同案被告,即香港永明時任分區經理郭潤芳,以及涉案香港永明保險代理,訛稱由盧彥樺招攬加入香港永明的保險代理,分別是206份保單申請的經手代理。
收取佣金後退還大部分金額
香港永明及富衛其後批准上述478申請,並分別向盧彥樺團隊和郭潤芳團隊支付佣金、獎金、花紅及津貼共逾2,200萬元及共逾2,900萬元。廉署調查又發現,以上保單申請主要涉及高佣金保險產品,大部分保單最終「斷供」並告失效。盧彥樺又要求傀儡保險代理收取佣金等款項後,向她退還大部分金額。涉案人士其後透過23個銀行戶口,清洗涉及上述勾當的犯罪得益共約4,700萬元,有關戶口事實上由盧彥樺操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