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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14:25:00

旅議會前主席胡兆英涉合謀定價 旗下錦倫旅運被入稟或罰逾41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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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前主席胡兆英涉合謀定價,旗下錦倫旅運被罰超過417萬元。(資料圖片)

旅議會前主席胡兆英涉合謀定價,旗下錦倫旅運被罰超過417萬元。(資料圖片)

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錦倫旅運董事總經理、旅遊業議會前主席胡兆英,以及8度海逸酒店、恆豐酒店和海景嘉福洲際酒店的經營公司,就旅遊服務合謀定價,其中錦倫旅運、胡兆英和海景嘉福與競委會達成合作協議,競委會因此申請頒令錦倫旅運罰款逾417萬元、海景嘉福罰款160萬元,以及胡兆英3年內不得出任公司董事,所有人要支付調查費和訟費;至於未有合作的8度海逸和恆豐,競委會就繼續展開司法程序。

案情指,錦倫旅運與競爭對手旅遊服務供應商Tink Labs Limited ,在2016至2017年間,協議訂定他們在9個酒店集團旗下酒店內銷售的旅遊景點門票和車票價格,包括8度海逸、恆豐、海景嘉福及另外6個酒店集團,而有關酒店集團以及當中一間酒店內的旅遊櫃枱營辦商,擔當著「促成者」的角色,在兩名競爭對手之間傳達定價資料,積極協助落實合謀定價安排,因此競委會有合理因由相信相關安排損害競爭,違反《競爭條例》的「第一行為守則」。

胡兆英另禁3年內任公司董事

調查期間,競委會與相關人士達成合作協議,會對錦倫旅運罰款超過417萬元,向海景嘉福洲際酒店罰款160萬,規定胡兆英3年內不得出任公司董事;至於8度海逸及恆豐則無與競委會訂位合作協議,競委會向審裁處申請宣布兩名答辯人違反「第一行為守則」、施加罰款、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以及要求答辯人須推行審裁處認為適當及具效用的合規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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