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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 13:37:00

電訊公司技工涉公開警員家屬資料罪成判監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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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公司技工涉公開警員家屬資料罪成判監2年。(資料圖片)

電訊公司技工涉公開警員家屬資料罪成判監2年。(資料圖片)

一名電訊公司技工,去年9月在通訊軟件Telegram群組內,公開警員個人資料,被裁定3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1項未經同意披露個人資料罪,全部罪名成立,在區域法院被判監24個月。對此,私隱專員鍾麗玲發聲明表示歡迎法庭裁決。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在發生社會事件後,在警民關係緊張的氣氛下,被告行徑不單違反誠信、對執法者造成嚴重心理影響,更波及無辜的家屬,必須判以具阻嚇刑罰,以免有人仿傚,終判即時入獄兩年。本案為首宗起底被定罪的個案。

對此,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法庭裁決,稱「起底」行為往往對受害人及其家人造成持續困擾,強調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起底」行為可能涉及觸犯《私隱條例》或其他法例的刑事罪行,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控罪指33歲被告案發時任職香港電訊外勤員,非法取得3名公眾人物、20名警員,以及6名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之後在Telegram「老豆搵仔」通訊群組內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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