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行部門首長責任制
政府推行部門首長責任制,不過,不涵蓋常任秘書長。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制度是將司局長的政治問責與公務員的行政問責銜接,即使制度未涵蓋常秘,如表現有問題仍需問責。
李家超:反對任何故意搞針對
李家超解釋常秘的工作是協助司局長制訂政策,因此司局長須負上最終責任。如果常秘協助司局長時不到位,仍需即時問責,但他強調公務員都是盡心盡力工作。此外,李家超指:「反對任何故意搞針對,因為搞針對係唔公平」,建立制度是希望促進各部門自我求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