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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06:00:00

Beer Run——Why So Se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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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看新聞,看到浸大體育學系雷雄德大力鞭撻「全城街馬」的Beer Run,認為「將飲酒與運動混為一談,是絕對錯誤的做法。」我覺得這個說法實在是太有道理,字字鏗鏘。

Beer Run源起於北美洲的大學校園每個周末的Beer Garden,即是學生屬會以大量入貨方式,提供廉價啤酒,讓學生在下課後的校園裡飲酒狂歡。酒過三巡,當然荒誕事情一籮籮,不必一一細表。喝到半醉之間,輸賭誰能夠再繞場跑圈不醉倒或者不嘔吐,絕對是其中一種想像之內,情理之中的遊戲。

那個年代互聯網剛剛設立,有關比賽的資訊在最初期的互聯網中迅速傳遍各大校園,比賽的瘋狂搞笑很快就令各個學院爭相仿效,賽後的各種趣事和紀錄再上傳到互聯網上;周而復始,令到這個賽事更具規模。

說了這麼一堆歷史,不過想說明這個比賽的原意根本就是為了好玩。如果不好玩的話,就不會經過了三十多年仍然有這麼多人樂此不疲。一班人喝得半醉,開心講大聲笑,這種樂趣參加過就會明白。之所以我覺得雷雄德沒有說錯,因為Beer Mile根本與推廣運動健康,或者鼓勵酗酒都無關。

成年人對於跑步和酒精都有自己的判斷,大概不需要像黃毛小兒一樣事事要人叮嚀;如果自己都不能夠對自己負責的話,法律上給你一個成年的年紀來做甚麼?還是說,好像近日家長因為學生守龍門沒有帶頭盔,就要去把教練告上法庭是合理的事?

4罐啤酒跑1,600米又算甚麼?每年5月在比利時Liege所舉行的Beer Lover Marathon,就是足本全程的42公里,穿過大街小巷,各種特色啤酒從頭喝到尾;還有知名長跑教練馮華添帶團的法國波爾多紅酒馬拉松,難道這些比賽都是「推人去死 」?還是市民大眾都自覺我們是東亞病夫,無法與歐西民眾相提並論?否則對這麼一個簡單的比賽都要口誅筆伐,豈不可笑?

我當然也很感激衛生署多多關心香港市民的身體健康,不過應該輕鬆的事情太認真,應該認真的事情就含糊以對。想請問衛生署有沒有跟進食水含鉛的問題呢?有沒有跟進監督各個有鉛水問題的屋苑,更換食水喉呢?

自己不做,不等於其他人也不要做。挑戰Beer Mile的跑手都是田徑場上的強者,如果有些人覺得它又危險又魯莽,那麼應該是這些人身心都太過老化,the fun is too much for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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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Edkin  FB:https://www.facebook.com/marathonscenery/
(RTW由一群愛去外國跑馬拉松的作者組成,藉著跑步觀光及體驗外地風土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