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周,天文台四度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目前香港無法例規定黑雨需強制停工,部分行業如飲食、保安及清潔的員工仍須冒雨返工,引發社會對極端天氣下勞工保障的廣泛關注。
香港對極端天氣下勞工保障主要依賴勞工處《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下稱《守則》),輔以《僱傭條例》、《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根據《守則》,黑雨警告信號在工作時間開始前發出或生效,僱主不應要求一般僱員返工;對於「必要人員」(如醫護、消防員),若交通或安全受阻,僱主亦不應強迫即時返工。在工資與權益保障方面,《僱傭條例》禁止僱主無理強制員工以扣減年假或法定假期作為惡劣天氣補償。《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則要求僱主確保工作場所安全,例如提供保護裝備以應對黑雨帶來的風險。
然而,上述規範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諸多不足。首先,《守則》僅具建議性質,缺乏法律約束力,執行效果依賴勞資雙方協商,導致部分僱主仍要求員工在惡劣天氣下冒險上班,尤以基層行業如清潔、零售為甚。其次,「必要人員」的定義模糊,適用範圍缺乏統一標準,易引發爭議。此外,「極端情況」機制作為颱風或黑雨後的補充停工指引,自2019年設立至2023年僅啟用一次,發布門檻過高,難以應對實際需求。市民對相關規定的認知不足,亦加劇保障落空的風險。
國際上,部分國家已針對氣候變化下的勞工保障採取進取措施。西班牙2024年通過新法,允許員工在極端天氣下享有最多四天帶薪「氣候假期」,並將極端天氣納入「不可抗力」法律框架,平衡勞資權益。日本則於今年6月修訂法例,要求僱主採取措施保護員工免受極端高溫影響,違規者可面臨50萬日圓罰款或6個月監禁。這些案例表明,明確的立法與執法機制能有效提升極端天氣下的勞工安全,同時維持企業運作。
面對日益頻繁的極端天氣,香港須從制度設計上強化勞工保障與城市韌性,推出更清晰、具約束力的極端天氣應對措施,同時加強超前部署,在立法層面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機制及指引。這不僅是對勞工權益的保護,更體現城市對未來氣候挑戰的前瞻應對,為市民安全與城市長遠發展提供堅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