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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5 11:25:00

保險經紀借錢不遂弒父囚終身 官稱家暴財困非犯罪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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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將死者屍體帶到華富邨附近海面棄置。 (資料圖片)

被告將死者屍體帶到華富邨附近海面棄置。 (資料圖片)

男保險經紀三年前向父親借錢還高利貸不遂,一怒之下持刀弒父,再以紅白藍袋和行李篋藏屍,運到華富邨附近海面棄置,之後從父親戶口取走20萬元還債後曾一度潛逃台灣。陪審團早前以6比1裁定他謀殺罪成,他另承認一項盜竊罪,今日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邱智立判刑時指,雖然被告曾受死者家暴,案發時亦蒙受財政壓力,但這些也非犯罪藉口,最終就謀殺依例判處終身監禁,盜竊罪判監2年3個月,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28歲被告黎謹友,被控於2018年12月4日在香港謀殺其65歲父親黎金福。審訊證供透露,案發當日被告到屯門與父親吃早餐,至上午11時許兩人到死者在屯門寶田邨的住所,之後被告持刀殺死父親,再於12月5日電召貨車將載有死者屍體的紅白藍袋和行李篋,由屯門運到香港仔華富邨的舊居,待入夜後把屍體拋落附近海面,翌日中午乘飛機前往台灣。

自辯稱父親先動手施襲

被告自辯時透露,犯案當日父親奚落被告妻兒是「妓女」及「油瓶仔」,並以椅子向被告施襲,故才取出原用作自殺的刀刺向父親。但法醫發現,死者血液內有酒精、安眠藥及鎮定劑成分,雙手沒有任何反抗或格擋襲擊的痕迹,故認為死者是在不清醒下遇襲。

官形容案件屬悲劇

邱官判刑時,形容今次案件是悲劇,但被告受財困並非弒父及偷錢藉口,認為本案盜竊罪的量刑起點為監禁3年,考慮到被告認罪,故獲得四分之一扣減,最終判囚2年3個月,刑期會與終身監禁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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