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欠家屬道歉 制度崩壞盡現人前
醫務委員會對黎氏夫婦兒子腦癱個案的處理,徹底暴露其制度的缺陷。主席鄧惠瓊在撤回永久終止研訊決定後,仍堅稱「當初並無錯誤」,此種態度不僅反映醫委會缺乏自省能力,更令公眾質疑其能否公正執行職責。當一個維護醫療專業的機構,連最基本的認錯與道歉都難以做到,其公信力已然崩塌。
鄧惠瓊作為資深婦科專家,對孕婦與嬰兒健康問題本應具備高度敏感度,然而日前記者會上,她將重啟研訊歸因於「新的法律觀點」,卻未正視早前決定對家屬造成的傷害。若無輿論持續施壓與政府介入,弱勢求助人如何推翻不公裁決?這一個多月來,家屬承受的無奈與絕望,醫委會主席至今未有一句誠懇致歉,甚至可能繼續主持後續研訊,實難令人信服其公正性。
更荒謬的是,此次雖收回終止研訊決定,但重審過程很可能由同一批成員主導。試問在如此兒戲的反覆中,公眾如何相信他們能深入專業地處理案件?涉事醫生此前從未對案件拖延表達不滿,卻在關鍵時刻以「延誤不公」為由要求終止研訊,其責任與動機亟須向公眾澄清。醫委會秘書處的行政疏失固然是問題根源,但若成員無法獨立公正地權衡公眾利益與專業責任,任何程序調整皆屬表面工夫。
值得肯定的是,申訴專員公署已主動調查衛生署對醫委會秘書處的支援機制。翻查醫委會公開資料,其每月僅能處理單位數投訴,積壓案件長期未解,卻未見具體效率提升方案。若非此次事件引發社會關注,醫衛局與醫委會恐仍繼續漠視制度癱瘓。這種被動應對的態度,與其監管醫療專業的使命背道而馳。
醫委會成員由特首任命,其行政效能與公帑運用理應受嚴格監督。審計署應介入調查衛生署是否善用資源,釐清問題根源在於醫委會內部拖延,還是行政支援失效。衛生署轄下醫務委員會秘書處是否存在「嚴重延誤甚或失效」風險,是系統性失靈而非單一個案特性,急須從制度層面徹底改革。
病人與家屬向醫委會投訴,不涉及任何賠償,而是追求真相與責任。黎氏夫婦堅持16年,只為替兒子「攞回公道」。若香港有志發展為國際醫療中心,卻連基本病人權益都無法保障,所謂「醫療專業」與「生物科技宏圖」不過是空中樓閣。
社會對醫委會改革的呼聲已久,政府計劃明年提交《醫生註冊條例》修訂草案雖是進步,但長遠須引入更高效機制。韓國在醫療糾紛中廣泛採用調解,既縮短處理時間,亦減少雙方對立。香港與其固守僵化程序,不如探索專業調解與紀律研訊相輔相成的制度,讓公義不再因官僚怠惰而遲到。醫療事故的處理效率與公正性,不僅關乎個案家屬,更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標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