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17-08-29 06:00:00

騷擾是罪

分享:

曾經寫過,由韓劇帶來令一眾女生痴迷的「壁咚」,真正發生在生活裡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因為真實生活中不但沒有幾個男神,有的話也不會壁咚你,會壁咚你的人,99.99%是……變態仔/佬。
除了壁咚,在小說和偶像劇裡常常出現的「暖男痴漢」行為——無時無刻偷偷跟在女主角身後,看看她有甚麼需要、把她想要的匿名送到她眼前、用太空號手機早午晚發訊息關心女主角等等等等,真的出現在生活裡時,你必定想立即報警!
絕對不是講笑,被纏擾是非常可怕的事情,比撞鬼可怕一百倍,撞鬼還可以請個法師試試驅鬼,被纏擾在香港幾乎是無計可施!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曾在2000年發表《纏擾行為研究報告書》,建議騷擾刑事化,但因為涉及新聞自由,最終沒通過;翻開這份研究,便知道我們一直硬啃了多少被肯定為惡劣騷擾的行為,以下是港大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對報告書裡有關「迷戀」提出的騷擾行為摘要:
1.不斷叫喊、叫嚷、詆譭、威脅或爭辯,令對方感到煩擾或受威嚇;
2.持續打出默不作聲、謾罵或滋擾性電話;
3.損害財物;
4.保留前配偶或前伴侶的處所鑰匙,在沒有對方批准下進入單位,在該處留下曾經進入單位的證據;
5.持續跟蹤他人;
6.不斷以電話、短訊、信件、WhatsApp或其他資訊與傳播科技聯絡對方,但對方並不歡迎;
7. 不斷致電某人的住所或工作地方;
8.向某人示愛,被拒後則威脅要自殘或自殺;
9.威嚇對受害人或其家人施以暴力,尤其當要求受害人與纏擾者見面、或要求對方回報纏擾者的示愛、或兩者同時發生;或
10.持續將受害人不想接收或反感的禮物,送到其住所、工作地方或學校。
中了以上其中一項已經足以令人膽顫心驚,但痴漢一旦出現,必然是一個套餐,除非見血,否則除了對方偷拍你裙底、連續打百幾二百通電話給你,或發出字句清楚的「我想強姦你」訊息,其餘一律自生自滅,不要以為忍一忍便會過去,很多纏擾行為是以年為單位的。
所以任何人問我追求秘笈,我必定回答:戒痴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