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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17-08-07 06:00:00

《基本法》第107條的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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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坐擁巨額盈餘。圖為政府總部。(資料圖片)

政府坐擁巨額盈餘。圖為政府總部。(資料圖片)

對香港公共財政有興趣的朋友必定聽過《基本法》第107條。該條文是這樣說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政預算(一)以量入為出為原則,(二)力求收支平衡,避免赤字,(三)並與本地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相適應。」


大家都明白,條文是死的,解讀才是生的。想不到的是,在幾年間前官員學者之間對同一條文的解讀已大有不同。兩位在財經界大有影響力的前輩分別在幾年前和最近撰文,以下是他們文章節錄成的 「模擬對話」。


甲:過去16年,政府對上述的第一及第二部分可算及格。不過,政府對上述的第三個部分表現卻大有問題,可以說是在「腳踩紅綫」,隨時可被視作已違反《基本法》了。從1997至98年度至2012至13年度,政府開支總共的增幅是94.1%,但同一期間,香港的名義GDP增幅只得48.7%。政府用錢愈來愈多,若開支佔GDP比重將來更上升的話,則是更明顯地違反了107條所預設的「小政府」的規範了。


乙:我曾經從七十年代中開始,協助歷任財政司預備年度財政預算案及協助起草撰寫預算案演辭的工作,有接近20年的時間,是內部團隊的成員,更有機會在《基本法》第107條條文起草時,表達我的意見。


107條中這一點最重要,但遺憾地,經常被人忽略及誤解。這一個描述經常被理解為政府的支出與收入要與本地生產總值同步增長,或政府的支出應限制於本地生產總值的一個固定比例,例如20%。這些解釋都不正確。說個簡單的比喻,以駕駛汽車為例子︰當汽車行得太慢,便需要「踩油」;當汽車行得太快,便需要「收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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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經濟的發展有長期性的因素,亦有周期性的因素,我是成員之一的長遠財政計劃工作小組,重視的是長期性因素。作一個比喻:醫生向一名年輕人預告,說他40年後體力一定不如今天;年輕人於是苦練身體,一年後比之前的那年更健康,我們能否因短線的操練成績而推翻醫生對40年後的預告?


若任由政府開支如過去十多年般上升而不加控制,7年後會開始出現結構性赤字,到了2042年期間,政府不但用光她的儲備,還會欠債近10萬億元。


乙:過去10年,政府一直採取「守財奴」政策,導致大量盈餘出現,拖著經濟後腿,可說是穩健有餘,進取不足,亦不合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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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前輩的「對話」火花十足吧?我沒有任何江湖地位,更沒有參與過未來基金或107條的討論。不過,相信大家都會同意的是,漫無目的把近萬億元的儲備放入豬仔錢罌並不是上策。究竟政府應該將盈餘投資到各項「未來基金」積穀防饑?現在就「把握機遇,投資未來」到一些「乘數效應」高的基建?還是減稅(尤其是導致近年政府收入大上大落的印花稅)或推出還富於民的措施(如我和兩位欄友提過不只一次的全民退保或全民基本收入)?我人微言輕,有關的討論我還是留待兩位大前輩互相辯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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