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千雪在《EU超時任務》中演出。(資料圖片)
除了《Doctors》外,未生對今年《EU超時任務》亦非常欣賞。未生在想,如果劇中不是凌晨風執意要一個人解決所有問題,按照「渠頭」最後一集把知道的事情交予應該負責的人處理,其實這套劇不用拖到這麼長。不過,中間如果沒有凌晨風和「渠頭」嘗試多個可行性,「渠頭」又如何能把事情圓滿解決呢?其實最近禁售期加長,也可以提早賣定盤,但讀者們需先要像劇集主角了解賣殼的局限,這就可以得出圓滿的方案。
根據最近發布的招股書的解釋,「禁售期」是指大股東不能透過任何方式減持致使控股股東不再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根據上市規則,「控股股東」是指可以行使30%或以上投票權或控制大部分董事局成員的人士。另外,上市規則規定,上市公司6個月不得發行新股及12個月內業務不可以根本性轉變的背景之下,除了正經賣盤外,可以作出以下方式以進行形式上賣盤:
(1)新上市公司在上市6個月後,在不用股東批准下發行大量新股及供股,增加的股票由「新殼主」持有,然後委任少數「新殼主」人馬入董事局,發行所得現金由新董事處理,待3年禁售期完結後,上市時大股東全部減持及其人馬退出;
(2)新上市公司視乎業務是否原主業或非主業,在上市6個月或12個月後,透過逐步收購方式,發行大量新股或可換股證券收購業務,新殼主可委任少數董事局人士,待3年後再進行改變董事局組成;
(3)新上市公司在上市6個月或12個月以收購新主部分有重大虧損的業務,等陷入財困後,利用低價大額認購新股的方式,取得控制性股權及董事局控制權;
(4)新上市公司在上市6個月後發行大額可換股證券,年期約3年,由新主人頭持有,但不進入董事局,待3年期屆滿,全額換股並改變董事局組成。
但未生認為,因市場需求大,導致賣殼潮持續,加上監管機構無法管制灰色地帶的賣殼方式,故變相賣盤方式千篇一律,不像《EU超時任務》所有主角都沒有再穿越,放棄重複又重複的生活。
未生贊成賣殼是對港股效率有幫助,但是對於灰色地帶的賣殼行徑實在不敢苟同,如果港交所(388)能對部分「金蟬脫殼」的交易能夠加強小股東對上市公司的監管,也許能令大股東或財技人士不能事無忌憚去做一些形同賣殼的行為,使大股東和小股東的利益能夠一致,這才是上市規則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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