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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2019-09-27 05:15:00

企業自我顛覆:煙草業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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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為煙草業老牌企業。(互聯網)

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為煙草業老牌企業。(互聯網)

上星期參加了由《華爾街日報》舉辦的Journal House Singapore,認識了不少外國傳媒人,他們都關心目前香港的情況,並提出「建制會否願意推行有效的社會改革」這個問題?言下之意,有效的社會改革,必須由反對派推動嗎?
 

這亦是經濟學界的一個老問題:壟斷市場的老牌企業會否願意推行顛覆性的創新?還是,市場上所有顛覆性的創新,都只有在競爭之下靠長江後浪推前浪?經濟理論是這樣的:任何行業的市場霸權,都會透過限制產量去抬高價格。限制產量,導致平均來說顛覆創新的成本變得較高,因此市場霸權推行顛覆性創新的誘因亦變得較弱。這是經濟學上的所謂「阿羅替代效應」(Arrow’s Replacement Effect),六十年代由諾貝爾經濟學獎者阿羅(Kenneth Arrow)提出。在阿羅以前,行內卻一直流行由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提出的「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之說。熊彼特認為老牌企業壟斷市場對創新有利,企業勇於自我顛覆皆因創新是有規模效應的,而穩固的市場地位亦容許霸權冒較大創新風險,因此顛覆性創新根本毋須長江後浪推前浪。

「創造性破壞」與「阿羅替代效應」之爭,多年來是一個熱門的經濟話題。理論上,阿羅與熊彼特各有道理。實證上,由於「長江後浪推前浪」的案例着實不少,因此近年「阿羅替代效應」的支持者似乎愈來愈多。是的,壟斷市場的老牌企業在打倒昨日的我時,經濟包袱往往比新進對手來得沉重。然而,再仔細一點分析數據,我們發現只有不到三成的市場創新來自「後浪」,大多數的創新其實還是依靠「前浪」不斷自我顛覆的。
 

煙草業是個有趣的例子。《華爾街日報》舉辦的Journal House Singapore當日,碰上煙草業老牌企業菲利普莫里斯(Philip Morris International)的高層Paul Riley。老牌企業現身說法,先承認破壞顛覆是現代商業的常態,「長江後浪推前浪」之下,他們反而每分每秒提醒自己不要成為煙草業柯達。除非所有消費者都選擇戒煙,自我顛覆為市場提供較好的選擇是一個解決方案,亦是老牌企業的生存之道。我跟不少經濟學家對煙草業的看法是,行業多年來由幾個老牌企業主導,破壞顛覆欠奉是政府過度監管所致。然而,市場追求更健康替代品的需求卻沒有因過度監管而消失。現代商業相信科學驗證,任何顛覆市場的創新產品對消費者的利與害都不能只靠企業或任何監管機構說說便算。美國監管機構以「適用於維護公共衛生」為由核准老牌企業的加熱式煙草產品,香港監管機構有責任認真仔細研究美國監管機構審視過的科學驗證。面對新形勢新挑戰,自我顛覆是老牌企業生存之道,往往亦是政府建制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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