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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2021-07-08 04:30:00
日報

我傾向不將業務傳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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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已經55歲,如果以65歲作為正常退休年齡,10年後我便應該退下來。當然,以我目前的健康狀況,我認為我應該可以晚一點退休。但早一點討論傳承的問題,早一點聽取各持份者的意見,傳承的計劃會更完善,對於日後集團的營運,帶來的震盪也較輕。
 

傳承的方案有很多,暫時仍沒有定案,未來仍要跟很多人討論。我認為正常的,有計劃的退休,應該和突然的病重或離世有不同的做法,但無論最後的方案如何,我傾向不會將這個業務傳給子女。


首先,這個集團的成立和成長,是我和我的同事們打拼出來,子女們並沒有作出貢獻,不應該讓他們坐享其成。當然,兩個子女仍在求學階段,如果我突然離開的話,他們仍需要公司的收益作為生活費,但他們卻不應該享有管理權。管理應該留給曾經為這個集團打江山的員工或合夥人。


而且廣告集團的管理人,必需要有點江湖地位,不是隨便找個管理人便可以統領廣告人的團隊。我在廣告行工作了超過30年,累積了寶貴的經驗、人脈和信譽,才可以擔當這個工作。我認為孩子們即使將來做廣告,也應該從低做起,實在沒條件接爸爸的棒,更何況他們不像對廣告有興趣。


他們也沒有責任去接棒。集團是我的夢想,不是他們的夢想,每個人也應該追求屬於自己的夢,沒有責任為任何人圓夢。而且我們常說「創業難,守業更難」,要青出於藍談何容易。我不想我的事業,成為他們的負擔和壓力,這些都是我傾向不將業務傳給子女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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