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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05:00:00

《禁蒙面法》未止暴 警4日拘2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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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74人涉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3人涉沒有遵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

註*74人涉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3人涉沒有遵從要求除去蒙面物品。

《禁蒙面法》於上周六(5日)凌晨正式實施,惟各區的衝突未有明顯減少,暴力衝突場面仍然出現於各區,警方亦拘捕多人。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昨會見傳媒時表示,由6月反修例風波開始至今,共有2,363人被捕,年齡介乎12至83歲。警方表示,在剛過去的長周末,即10月4至7日,4日內有逾200間商舖或公共設施遭破壞,包括40個港鐵及輕鐵站,近100間店舖或銀行,議員辦事處、政府建築物,另外有至少80組交通燈受損,形容暴徒的破壞行有組織性及針對性,令城市瀰漫惶恐氣氛:又指示威者肆意向警員發動致命襲擊,亦令途人及記者受傷,社會應齊聲譴責。在4日的行動中有14名警員受傷,包括周一在將軍澳執勤時,被高處墜下單車擊中頭部的警員。警方在長周末共拘捕241人,年齡介乎12至54歲,涉及涉嫌非法集結、暴動、刑事毀壞、襲警以及身處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等罪名;當中涉《禁蒙面法》被捕的則共77人,年齡介乎12至41歲。(相關新聞見A4~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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