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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1 06:00:00

特首告梁繼昌誹謗案 延至下月初交抗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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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以個人名義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早前發表有關UGL事件的言論,對他構成誹謗。梁繼昌一方向法庭表示,本案是特首控告立法會議員誹謗案件,需時審閱大量文件如立法會會議記錄、報道、新聞稿及案例等,申請押後14天呈交抗辯書。
聆案官余敏奇認為,本案特殊,並非一般誹謗案件,故批准押後至下月2日提交抗辯書,但頒令梁繼昌支付今次800元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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