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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 05:00:00

土地共享計劃出爐 消息:兩條路俾發展商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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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營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終於拍板,計劃詳情會於下月遞交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為期3年的先導計劃將於明年初接受申請,批核私人土地以150公頃為上限。計劃目標為政府尚未規劃而業權集中的私人土地,政府消息形容土地共享計劃與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有兩條路俾發展商揀」,並指市場上亦需要私樓。
 

發展商提交透過改善基建後,有效令相關土地容許作高密度發展的計劃,當中七成新增的總樓面面積須撥予政府興建公營房屋或首置盤,其餘樓面可留作發展私人住宅。發展商須負責整個計劃的基建及社區設施,而相關造價可於地價中扣減。

政府消息透露,經驗顯示最耗時為商討地價的改契程序,先導計劃會規定改契須於18個月內完成。計劃會交由跨專業公務員團隊審視,再由非政府官員、具公信力社會人士組成的顧問小組提供意見,最後交由特首會同行會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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