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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
2020-09-16 04:30:00
日報

以正視聽 指12名港人逃避法律責任 林鄭︰內地依法處理「非常之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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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12名港人涉偷渡台灣被深圳公安拘押案件,「希望大家要認清楚呢件事件嘅本質」,他們涉嫌非法入境內地才被內地機關拘留,屬於內地司法管轄範圍,由內地依法處理「非常之恰當」,又認為他們候查候審期離開香港,「睇嚟就係逃避法律嘅責任」。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了解被捕者家屬的擔心,惟美方一發表意見就惹外交部駁斥,不認為國際關注「有啲咩好處」。

(莊振邦攝)

(莊振邦攝)

林鄭月娥指,強調12名港人案件的本質「係要以正視聽」,指本地或國際有人轉移視線,形容有民主人士被鎮壓,而12人僅一位涉違港區國安法,其餘則分別涉製造管有爆炸品、襲警等罪,全部於候查候審時離開香港,應正被警察通緝。至於有聲音質疑,政府於此案及另5名港人被台灣拘押案件雙重標準,林鄭「斬釘截鐵咁講係無分別」,重申台灣5人案沒有收到家屬求助,亦沒有收到台灣回覆,有別內地12人案件,又重申港府會積極跟進。


法庭充公75萬元保釋金
立法會於員涂謹申指,以往有本地疑犯潛逃內地被捕,亦沒有以非法越境控告,而港府亦會要求遣返,即使內地有權調查案件,港府亦應合理關注被捕者是否得到應有保障。其中一名被內地拘留的被捕者黃偉然,原定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裁判官蘇文隆充公其60萬元保釋金及15萬元人事擔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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