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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8:00:47

廉署起訴房屋事務主任 涉訛稱房署批出增加公屋戶籍及社區活動申請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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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5日)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欺詐。(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昨日(15日)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欺詐。(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昨日(15日)落案起訴一名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欺詐,控告她涉嫌向兩個申請者訛稱署方分別批出其增加公屋戶籍申請及社區活動申請。

被告吳明儀(35歲),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被控2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房屋署轉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廉署指被告於案發時,即2022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期間派駐大窩口邨房屋署辦事處。被告負責處理該邨住戶增加家庭成員的申請,即增加公屋戶籍申請;以及非政府機構遞交的社區活動申請,但被告無權批准或拒絕有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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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房屋署指引,有關申請均由房屋事務經理審批;加公屋戶籍申請獲批後,住戶的租金可能會作調整,而非政府機構獲批准舉辦社區活動後,可申請發還開支。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向大窩口邨一個單位登記戶主的家人訛稱,其增加公屋戶籍申請已獲批准。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一個非政府機構訛稱,房屋署已正式批准其社區活動申請。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並沒有將該兩項申請呈交房屋事務經理審批,部分申請文件在被告的工作間尋獲,而相關申請者不知道其申請從未獲房屋署批准。

廉署表示,被告的欺詐行為可能致使申請人因未經許可遷入單位,以及沒有支付應繳的額外租金而被房屋署懲罰,而有關非政府機構亦可能不獲房屋署發還活動開支。

對於廉署起訴房屋事務主任一事,房屋署回覆查詢表示,早前主動轉介有關個案予廉政公署調查,並在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房屋署指,因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並已根據個案的情況及相關規例,暫停有關人員的職務。
  
房屋署強調,非常重視員工的紀律和操守,如有員工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定必嚴肅處理,並會按既定機制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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